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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病人住院须知

 

尊敬的病友:

感谢您选择梨园医院就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使您和他人有一个安全、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请您详细阅读并遵守以下的住院须知:

一、探视与陪伴

1、为保障患者的正常诊疗程序,请严格遵守病房探视规定,以免影响诊疗。

2、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20:00;节假日、周末10:00-20:00;非探视时间请勿探视。

3、婴幼儿、儿童抵抗力较低,不宜探视;重症病房、新生儿病房、特殊感染病人等谢绝探视。

4、根据病情需要留陪者,医生开具医嘱后留陪1人。陪护人员不得与病人同床休息并服从医院管理。

二、制度要求

1、请遵守病房查房制度,查房时间请勿离开病房。

2、保持病室安静,请勿大声喧哗,不随意堆放杂物;不随地吐痰及乱丢垃圾。

3、病人及陪护人员勤洗手,陪伴人员请勿坐卧病床,防止交叉感染;注意饮食、餐具卫生。

4、在护士为您送口服药和注射药物时,请勿离开病房。若发有口服药,请按时按量服用。

5、爱护公共财物,损害公物须照价赔偿,节约水电。

6、病人及陪伴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或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7、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不收受红包。

8、住院期间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向病区医护人员反映。

三、安全管理

1、病人使用真实姓名,配合个人住院信息核查;住院期间全程规范佩戴手腕带、穿着病员服。

2、住院期间严禁外出、外宿,以免病情变化发生危险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穿着防滑鞋,预防跌倒发生。

4、病室内禁止吸烟、饮酒;严禁携带宠物入院;住院期间勿带需加工生食、酒精炉、电饭锅等进医院。

5、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谨防钱物丢失。

6、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除精神病区封闭性管理)应有近亲属陪护,医院不承担对患者的监护责任。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近亲属应判明患者能否自行对其在院期间的行为责任,决定是否留院,医院同样不承担监护责任。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住院期间患者的行为自行负责。

四、授权

请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是由自己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如由指定代理人签字,请填写授权委任书以书面指定代理人并签字,授权范围请注明。请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刻能履行责任。

以上内容已宣教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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