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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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门诊(含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老年人群传染病救治平战结合基地建设项目-综合门诊(含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WWH-20FZ-FW2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老年人群传染病救治平战结合基地建设项目-综合门诊(含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08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中的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以下: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人员近三年以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作出的刑事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条件: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工程专业)、近三年来承担类似工程结算审计一项。

3.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部分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008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        

联系方式:梁琴 027-8678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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