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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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医院关于厉行节约规范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梨园医院关于厉行节约规范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各科室、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发生。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差学习(简称“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第二条  “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定期报告或公示制度。
   第二章  公务车辆管理
第三条  公务车辆配备包括:
(一)公务用车是指我院因公务需要配备,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是指:
(一)车辆实行严格的派用制度,未经同意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二)本院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办事、接待人严格按医院用车管理制度。
(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未经主管领导同意,非定点的修理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所有车辆平时一律停放在院内停放点,不允许擅自开回家。
(五) 严禁公车私驾私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
(六)严禁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第三章  公务接待管理
第五条  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第六条  公务接待管理主要包括:
(一)医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报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部门应负责会议的通知、签到、接待和结算。
(二)来宾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陪餐人员一般控制在1-2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人员的1/3人。
(三)接待标准以医院制定的接待标准为准。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普通酒店用餐。
(四)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四章  公款出差学习管理
第七条  规范出差学习活动包括:
(一)公务出国(境)。按照省卫计委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公务出国(境)相关政策和审批程序的公务出国(境)的报销制度,并以公务出国(境)的任务批件为准,限在批件中指定的经费项目中报销,超额不报。
(二)实行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出差学习审批备案制。由经办人员依据会议通知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方能生效,并作为报销的凭证。
(三)各部门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四)各部门、各支部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
(五)各部门和各支部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第八条  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公款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因私外出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 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中擅自安排旅游项目的,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附属梨园医院
2014年8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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