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扩建工程-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工程(项目名称)标段代建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4FJ-160001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扩建工程-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2016】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及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招标代理为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生态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投资207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
代建服务期: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工程概算投资(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207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
建筑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扩建工程-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工程项目全过程代建(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可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消防、人防、质检、安全、备案、审计、财政等相关手续),负责规划、园林、城管、电力、水务、通讯、交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
2)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自2012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至少完成或正在实施一项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或监理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类似业绩指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或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
3)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
4)全国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3.5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含全资子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在项目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合同或完工证明材料);
3.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含全资子公司)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7财务要求: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8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2014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上4条须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17 年 5 月 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
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梨园新村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81号产业园A座2楼
邮编: 430010 邮编: 430000
电话:13277038807电话:027-8683688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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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