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2020-00042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7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委托,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J-2020-00042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278.20万元;其中第一包120万元;第二包158.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采购共分2个包,具体需求如下。
包 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预 算 |
包一 |
悬浮床 |
3 |
120.00万 |
包二 |
神经传导速度检测仪 |
1 |
158.20万 |
经皮氧分压检测仪 |
1 |
||
周围血管诊断系统 |
1 |
||
数字震动感觉阀值检查仪 |
1 |
||
超声清创机 |
1 |
||
胰岛素泵 |
10 |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GJ-2020-00042-1
(2)项目包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
(3)类别:货物
(4)用途:/
(5)技术要求:购置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9)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三年。
(10)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准。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GJ-2020-00042-2
(2)项目包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国家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用悬浮床等设备采购
(3)类别:货物
(4)用途:/
(5)技术要求:购置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预算:人民币158.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9)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三年。
(10)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准。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包预算价的,其该项目包报价无效。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1、2包):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及以上)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新注册证无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提供2017、2018、2019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项目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09 月 02日至2020年 09 月 0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09 月22 日(其中第1包递交截止时间为当日09时30分,第2包递交截止时间为当日10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时间:2020年09月 22 日(其中第1包递交截止时间为当日09时30分,第2包递交截止时间为当日1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27-867859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17282536026(如有不清楚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2020年09月01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及以上)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新注册证无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3)、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4)、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提供2017、2018、2019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项目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2日 至 2020年09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 027-86785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尔兹国际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集团大厦4楼
联系方式:罗工 17282536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1728253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