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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剑出鞘:“查、关、治、罚、复、退”保护长江
时间:2016-05-18 阅读量:17262

荆楚网讯(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千条万条,不落实都是白条;这路那路,见行动才有出路。”日前,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调研座谈时指出:长江生态修复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容不得我们坐而论道,左思右想。“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能仅限于认识层面、停留在口号上面,必须在问题导向中见行动,在真刀真枪中见实效。

  “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关键要抓住‘水’‘源’两个重点。”李鸿忠说,首先,要瞄准“水”。水是一个关键问题,抓住了长江“水”的治理,就抓住了生态长江、绿色长江的龙头。长江水好了、干净了,一好百好、一净百好。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要把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行动要快、力度要大、执法要严”,以长江水质保护倒逼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其次,要瞄准‘源’。”李鸿忠指出,“水”清必须“源”清。实现长江“水”清,必须要抓沿江污染排放、抓长江支流水质,这是治水之“源”。如果沿江支流、城市、企业乱排乱放,长江“水”就不会干净。不抓“源”,短期内两岸可以郁郁葱葱,城镇可以绵延发展,项目可以沿江布局,但长远看,长江绝对会被搞臭、搞窄、搞丑,沿江发展模式必将难以为继、陷入绝境。我们要本着对长江负责、对中华民族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以“水”为龙头,抓住抓好源头,加强督察,严格执法,实现应察尽察全覆盖,当好长江卫士、绿色卫士,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保护长江关键在行动。”李鸿忠强调,湖北必须以雷霆之势,在全省迅速开展“查、关、治、罚、复、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治理污染、保护长江的强大声势。

  ——“查”。对于黑码头、黑沙场、乱排污等突出问题,容不得再稳一稳、再缓一缓,容不得再温和了。要全面摸清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等危及长江生态环境的底数,迅速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隐患排查、违法排污调查。

  ——“关”。要立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痛下决心关闭陈旧落后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与势俱进;痛下决心关停排污不达标企业,对在建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已建成投产的非法排污企业特别是对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坚决关,决不含糊,决不手软。有的项目过去尽管通过了环评,省里也立了项,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对长江生态环境构成威胁,不符合“大保护”要求,我们要痛下决心,果断关停治理。赔钱总比赔上一条长江好,几个亿有账可算,长江是无价之宝。各地此类项目都要痛下决心,迅速关停,没有商量余地。

  ——“治”。治水、治岸、治山、治人、治企,最后要把落脚点放在治人、治企上。过去,我们环保工作措施不少,但效果不好,主要原因是治人、治企不到位,违法违规责任没有刚性兑现,导致工作拉不开栓。一些企业和相关人员自以为有“背景”,违法违规排污,甚至对抗执法,把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视同儿戏。对此,我们必须郑重讲透:我们更有“背景”,就是党和人民,就是保护长江的历史责任。有党和人民作坚强后盾,环保工作就无所畏惧、所向披靡。要真正狠起来,对非法排污企业动真格,依法打击,重拳出手,依法追究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罚”。对于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企业、人员和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决不能以钱代罚,决不能以罚代刑,决不能以罚代管代治。在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复”。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治水、治岸、治山力度,统筹岸上水下,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发展,促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千方百计恢复自然生态,恢复环境原貌。

  ——“退”。要坚决退出不适宜沿江布局的产业项目。长江沿线地区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提高招商引资准入门槛,以生态环境为尺子,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税收再高也不能要。长江沿线化工企业要逐步后靠,大力发展生态替代性产业,形成科学合理的生产力空间布局,腾出空间建设长江生态廊道。

  李鸿忠表示,“只要我们在‘查、关、治、罚、复、退’上下大力,用重拳,出硬招,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就一定能取得实效,长江黄金水道就一定能发挥出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真正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转自荆楚网:http://news.cnhubei.com/xw/zw/201605/t3624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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