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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2023年梨园医院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公示
时间:2023-04-30 阅读量:4161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梨园医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学术型博士教育背景(15%)、外语水平(15%)、代表性学术成果(40%)、学位论文(15%)和学术潜力(15%)等五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学术型博士拟安排招生计划的30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和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4月30日-5月5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6785062   联系人:江老师

邮箱: liyuanjiaoban@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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