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院领导批准,梨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梨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家数 |
服务周期 |
预采总金额 (万元/2年) |
备注 |
1 |
中药配方颗粒(约565个品规) |
1家 |
2年 |
39 |
(1)本项目采用清单招标采购、只招单价,不招数量,按需配送。 (2)参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由生产厂家直接配送,执行一票制。 |
3、采购预算:预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9万元/2年,各品规单价超限价投标无效。
4、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服务周期二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拟投标的内容);供应商拟投中药配方颗粒必须符合《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鄂药监发〔2021〕25号)文的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免费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
6、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相关网页截图,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页截图,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1日- 2024年3月25日工作日每天 8:30~11:30、15:00~17:00时。
2、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招标办(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39号,行政楼3楼)
3、注意事项:凡是报名后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提前2天通知招标办,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梨园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注:1)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39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27-86785987
七、信息发布媒体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iyuanhospi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