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分期环保竣工验收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建设单位)、湖北泓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1年11月29日,经本院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院内预留用地上,周边环境条件与环评一致,总用地面积39701m2,总建筑面积486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439m2,地下建筑面积为17188m2,拟建1栋6F综合楼和1栋4F(局部5F)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综合楼,设置病床400张,建成调整后医院总床位数为800张;医院不设置传染病病房。
表1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建筑 层数 |
各楼层布置 |
建筑面积 (m2) |
床位数 (个) |
备注 |
1 |
综合楼 |
6F |
1F:入口大厅、骨科病房 |
11456 |
40 |
本综合楼尚未施工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2F:普外科病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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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泌尿外科病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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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五官外科病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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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脑外科和ICU病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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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手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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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地下停车场和设备用房 |
5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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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 |
5F |
1F:入口大厅、出入院手续办理、病人服务医院、鲜花礼品店和咖啡厅等服务设施、心血管科、CCU病房和肾病科 |
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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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设置80个床位,远期为门诊 |
2F:会议室、答辩室、呼吸内科、RICU病房和内分泌科 |
-- |
过渡期设置80个床位,远期为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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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报告厅、神经内科、NCU病房和康复科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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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肿瘤科和血液科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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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消化科和内镜医院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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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停车场和设备用房 |
118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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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停车场和设备用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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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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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27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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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于2015年6月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于2015年10月28日,以武环东管【2015】6号对项目进行批复。
目前“梨园医院综合楼、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建设项目”的1栋6层综合楼尚未开始建设,1栋4层(局部5层)的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设置床位数240张。其余配套的主要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梨园医院综合楼、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3893.38万元,其中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总投资431万元,其中施工期环保投资为84万元,营运期环保投资为347万元,占总投资的1.27%。与前期预测的项目环评投资基本一致。
(四)验收范围
本次分期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已经建成的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及医院配套的相关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2 项目变化情况
项目 |
原设计及环评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拟建1栋6F综合楼和1栋4F(局部5F)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 |
综合楼尚未建设,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 |
床位数 |
现有工程设600张,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医院总床位数为800张,新增200张; |
目前综合楼尚未建设的情况下,医院总床位数已经达到800张床位,新增200张 |
锅炉 |
综合楼不设锅炉房,热水和空调热源均依托现有锅炉房; |
综合楼未建 |
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新增3台YZK1.75-85/60-YQ燃气常压热水锅炉 |
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的3台热水锅炉变更为2台,并且集中建设于锅炉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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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武汉天力冷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3台锅炉进行了提标改造,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8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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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 恶臭 |
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区安装了生物除臭设施,将产生的恶臭进行消毒处理后通过引风装置排入相应的净化装置(生物除臭设施)进行脱臭处理 |
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区安装了生物除臭设施无组织排放经检测满足GB18466-2005表3周边大气最高允许浓度: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无纲量)10的要求 |
其余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未发生改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医院内部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经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武汉段。
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A/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0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为125m3/d;污水处理站有空置池子可作为事故应急池,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等,污水站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医院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3.2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锅炉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等。
项目新增2台YZK1.75-85/60-YQ燃气常压热水锅炉,每台锅炉设置1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约24m。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烟气采取直排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我单位按照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和HJ/T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设置检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油烟排放口与周边建筑物水平间距均大于20m,满足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区安装了生物除臭设施;污泥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存放,散发出异味及有害气体;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后,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能够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
3.3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行业,无高噪声生产设备,主要噪声为服务期人员嘈杂声以及冷却塔、风机等噪声,其声级在70~80dB(A)之间。本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处置情况检查
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设备房以东,建筑面积80m2,最大储存能力2.8吨;医疗废物严格按规定收集、贮存,2011年5月前由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2011年5月后由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定时清运、处理。医院日均医废产生量约280kg,医废清运周期一般为24h,最长不超过48h。
生活垃圾收集实行分类化,纸质包装、金属包装、塑料包装和玻璃包装等通过分类收集,委托环卫清运。
医院污水站产生的污泥目前由湖北庆远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后期计划整改为:先通过投加石灰、漂白粉进行灭菌消毒,然后经压滤机脱水,使其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标准”,消毒污泥封装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5废水、废气及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法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梨园医院综合楼、老年医学中心康复楼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3893.38万元,其中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总投资431万元,其中施工期环保投资为84万元,营运期环保投资为347万元,占总投资的1.27%。与前期预测的项目环评投资基本一致。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4.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出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余氯、动植物油、粪大肠杆菌均未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
4.2、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北侧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西侧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3、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天然气锅炉各排气筒、各因子均能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低氮改造锅炉改造后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低于80mg/m3,满足2020年按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关于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其余锅炉的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能满足武政规〔2021〕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低于50mg/m3。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污染因子氨、硫化氢均能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
4.4、 固废危废
项目厂区设置了生活垃圾集桶、集中清运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医疗废物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五、验收总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从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来看,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完善上述问题的前提下,满足项目分期竣工环保验收的基本条件。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