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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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超声检查说明

    ⑴超声是一种无创的高科技检查技术,但仪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其他检查一样,不是一种万能的检查。

  ⑵超声是一种影像学的检查方法,不同于病理学检查,超声诊断意见不等于病理学诊断。

  ⑶超声受被检者各种因素包括孕妇肥胖、孕周以及胎儿体位、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影及羊水等多因素影响,许多器官或部位可能无法显示或显示不清,超声显像也不可能将胎儿的所有结构都显示出来。

  ⑷胎儿畸形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不为超声所显示。胎儿畸形和胚胎正常生长发育一样,随着孕周的增大,胎儿长大,而胎儿畸形才随之明显。最常见的畸形形成形态学改变的时间规律有以下几种:①早期出现并持续存在的畸形;②一过性异常;③不同时期不同表现的异常;④迟发性病变;⑤不定期出现的异常;⑥需结合临床孕周才能诊断的异常。

  ⑸系统筛查胎儿畸形的时间为妊娠18-24周。每次检查的目的并不都是检查胎儿畸形,很多时候是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⑹受目前医学技术条件限制,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非常困难甚至无法诊断,例如:唇腭裂、房室间隔缺损、法洛氏四联症、手足畸形、耳畸形、小器官畸形、半椎体、隐形脊柱裂、尿道下裂、较小的腹裂及脐膨出等形态变化较小的诸多畸形、胎儿染色体异常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查或羊膜穿刺生化检查,甚至要等出生后才能被发现。

  ⑺产科超声检查有四种,包括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常规产科超声检查、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及针对性检查,4种级别检查的难度或项目依次增加,每一种检查的内容、目的、详细程度、检查时间、检查费用、所用设备及操作人员等都有不同要求,请根据您的要求做好选择。我们真诚地建议您在妊娠18-24周最好选择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⑻产科超声检查的四个重点时间段是妊娠10-14周、18-24周、2832周、32-36周,我们建议您在整个妊娠期的四个重要时间段内进行四次检查,这四次检查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请您不要错过。

  ⑼尽管超声检查能发现被检查者胎儿畸形,但不能检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即诊断符合率不可能达100%.

 (10)怀孕3个月以内者需要适度憋尿;怀孕3个月以后,一般情况不需憋尿,当孕妇被怀疑有前置胎盘时,需要憋尿进一步了解胎盘情况。

 (11)国家规定严禁超声进行非医学鉴定需要的性别鉴定;超声检查意见仅供临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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